一、服务承诺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责,改进工会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特制定以下服务承诺。
1.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清正廉洁,公平、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
2.礼貌待人,周到服务。热情接待来工会办事的教职工,认真受理各项工作要求,仔细、耐心的接受问询,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教职工,并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作风,努力使工会成为优秀的教职工之家。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帮扶体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坚持实施送温暖工程,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校、院二级工会组织要做到想教职工所想、急教职工所急、帮教职工所需,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为广大教职工多办实事、做好事。
4.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参观、讲座、联谊等活动,努力满足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需求,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
5.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教职工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定期召开分工会主席座谈会,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广泛征集合理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和建议后及时向校党委反映。
二、学习调研制
为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提升工会干部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提高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及为基层工会和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意识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
工会工作例会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周有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议。在部门领导的主持下,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汇报、研究、布置、协调本部门工作,开展业务学习研讨。学习与议事的范围为:
1.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
2.校党委、行政的文件,传达学校会议精神。
3.部署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协商讨论工会的相关工作。
4.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提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方案和措施。
5.交流学习体会、工作经验、协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讲评与总结。
(二)工作调研制
1.每学期制订工会工作调研计划。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每年深入一线调研不少于2次。
3.要及时听取分工会对学校及校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沟通与解释工作,指导和检查分工会开展的工作,了解和掌握教职工不同时期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教职工帮困扶助工作。
三、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明确工会各个岗位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高效、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及承办工作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时限、权限。
2.通过工会网站向广大师生公布工会的工作职责、主要工作流程、办事人员的姓名、岗位职责、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3.办公室推行A、B岗,当第一责任人离岗时,第二责任人及时到位,确保服务不间断。
四、首问责任制
为方便教职工办事,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工会良好形象,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1.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工会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所有前来工会办事的教职工,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仔细、耐心的接受问询,认真、及时地做好相关服务,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时间。
2.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能马上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办事者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和所需的材料,并热情解答对方的询问。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若具体经办人员不在,能由部门人员替代办理的,要迅速替代办理;确实不能替代的,首问责任人要把办事者的要求记录下来,并负责转交具体经办人,具体经办人阅知后应尽快办理并通知办事者。如果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帮助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或告知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3.工会工作人员要精通本职业务知识,熟悉办事程序,以便更好地执行首问责任制。若有违反本规定,引起教职工不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五、限时办结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践诺工会服务内容,尽心尽力为教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结合工会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来工会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对教职工的咨询,能解答的当场给予解答,解答不了或职责范围之外的事项,按首问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3.对上级有关部门交办或转来的信访件,自收到之日起7天内办结,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交办或转来机关。
4.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凡没有正当理由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经办人责任。
六、信息沟通制
为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加强工会与教职工的沟通,使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推进有关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信息沟通制度。
1.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如教职工意见建议和教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工会工作的有关政策、各类评奖评优的信息等。
2.通过教代会执委会、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分工会主席会议,同时充分利用工会网站、校园网、校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工会有关信息予以公开。
3.利用座谈会、个别谈话谈心等形式及时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