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体现学校的关怀和爱护,让教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有关困难教职工补助标准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教职工本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红斑狼疮,主动脉手术等),且个人承担自费医疗开支大,或住院治疗医药费用高,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二)教职工直系亲属(本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患重大疾病,家庭承担自费医疗的费用高,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三)教职工本人或家庭因遭遇各种意外灾害,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四)教职工本人家庭平均生活费在威海“低保线”以下,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五)同一家庭多名成员均在学校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补助。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教职工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费用清单,经基层工会审核后,提交工会办公室。
(二)工会将根据申请材料召开专门会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讨论研究并确定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和标准。
困难补助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
联系人:丛老师
电 话:5688301
附件:教职工临时性困难补助申请表
工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