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家教家风的有关重要论述,大力激发女性教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内在动力,切实凝聚起全面图强的巾帼力量,着力提升女性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学校工会、妇委会通知要求,现将校区评选山东大学2024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和最美家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山东大学三八红旗手2人。
(二)山东大学三八红旗集体1个。
(三)山东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2人。
(四)山东大学最美家庭3个。
二、评选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参评集体、家庭和个人应该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心怀国之大者,勇担立德树人使命,自觉将个人(集体)发展融入国家和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在岗位建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集体、个人或家庭成员在本评选年度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问题或其他不适合参评的问题,不得推荐参评。
(二)具体条件
1.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奋力争做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求真务实、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岗位建功,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尤其是在服务国家战略、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贡献巾帼力量,取得突出成绩。
(4)在山东大学工作5年及以上。
2.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集体成立3年以上且女职工占该集体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集体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优良,业务能力强,能够体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良好精神风貌,师生评价高。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创先争优、勇争一流的氛围浓厚,聚焦岗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配合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工作,积极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发挥好妇女作用。
(2)熟悉并落实有关妇女工作和女职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关心支持妇女个人发展,积极为女教职医务员工岗位建功、女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3)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女教职医务员工办好事、办实事,及时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全方位服务保障好女性教职医务员工,得到广大妇女群众普遍认可。
(4)领导或从事妇女工作、工会女工工作3年及以上。
4.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家风良好,爱国爱家、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团结邻里。
(3)夫妻二人比翼双飞、共同追求进步,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务实肯干、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赢得所在单位同事一致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公示和上报,公示时间不低于3个工作日。
(二)校区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校区公示推荐人选。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本次推优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结合起来,引领女教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身教育强国伟大实践,为建设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世界一流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推荐材料填报不真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每个单位原则上可在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中选推2项;最美家庭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1%进行推荐,不足100人的单位推荐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同一对象不能兼项推选。
(四)近三年已经当选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家庭如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各项推荐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congzi@sdu.edu.cn。
联系人:丛老师 8301
附件:
1.山东大学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山东大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3.山东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4.山东大学最美家庭推荐表
工会 妇委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