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会概况  教代会  服务指南  关注民生  常用下载  教工协会 
当前位置: 首页>>关注民生>>正文
第六期工会会员互助保险报销需要材料及报销标准
2015-05-13 09:59  

一、互助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1、住院专用票据(住院发票)原件;

2、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医院盖章);

3、住院病例复印件(医院盖章);

4、《威海市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程互助金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

5、本人的身份证、以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医疗互助金申请标准:

1、参加互助工程的职工因病住院后,发生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即总医药费用扣除全额自费、部分自负部分),扣除住院起付线(即过桥费)后,达到8000元(含8000元)的,即给予理赔。理赔标准和医保同步,分三个档:

(1)起付线(一级医院为500元、二级医院为700元、三级医院为900元)至4万元的部分,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部分,按照60%比例报销;

(2) 4万元(含)至20万元的部分,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报销;

(3)20万元(含)至46万元的部分,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报销。

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为50000元。

2、一个互助期内,只要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不分病种,不分次数,多次累加达到0.8万元的,即可按规定报销。

3、已在当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来威工作人员,参加该工程,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按威海市医保报销比例计算后执行赔付。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更多>>
· 工会 妇委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浓情...
· 关于评选2019年度山东大学工会工作...
·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
· 关于举办2019年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的...
· 关于举办2019年教职工排球比赛的通...
· 关于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开展在...
· 关于举办第二届“喜迎端午 粽香校园...
· 关于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基层信息 更多>>
· 工会 妇委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浓...
· 关于评选2019年度山东大学工会工...
·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集...
· 关于举办2019年教职工乒乓球比赛...
· 关于举办2019年教职工排球比赛的...
· 关于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开展...
· 关于举办第二届“喜迎端午 粽香校...
· 关于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Copyright © 2019 山东大学(威海)工会、妇委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电话:(0631)5688301 邮编: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