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委员会于1987年7月经当时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党委批准成立。1994年7月召开了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00年6月、2005年3月和2010年4月,先后召开了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双代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12年9月正式更名为中国教育工会山东大学(威海)委员会,下属16个基层工会委员会,现有正式工会会员1200余人。
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群众,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
二、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充分发挥工会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提案答复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抓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做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推广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
七、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监督职能,为搞好学校重大事项听证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协同分工会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务,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及大病医疗工作。
九、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十一、做好工会日常管理。
十二、完成党政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