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妇女工作委员会于2003年8月经当时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党委批准成立。
妇委会的性质:
妇女委员会是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委和行政领导联系本单位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联的基层组织,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妇委会的宗旨是: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素质,促进男女平等。
妇委会主要任务:
1、 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上级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完成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
2、 团结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3、 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和监督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劳动保护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4、 向党委、行政部门和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5、 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 协助本单位做好少数民族妇女和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中的妇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