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中贡献力量,实现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的宏伟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以及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拟在2020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8人(含推荐总校3人)
(二)三八红旗集体1个(推荐总校)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3人(含推荐总校1人)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根据上级妇联组织关于评选三八红旗集体的规定要求,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应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 单位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师生评价好。
3.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体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主动配合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围绕部门中心业务做好妇女工作。
2.工作责任感强。积极开展活动,为女职工岗位建功、女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3. 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妇女,积极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及时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公示。
四、评选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二)近三年内已经当选的先进集体、个人如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每个基层工会推荐本单位三八红旗手和妇女先进个人各1名,并在全校范围内各推荐1人。三八红旗集体以单位或系、教研室申报。
(四)各基层工会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congzi@sd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校工会。
联系人:丛岗滋 5688301
校工会、妇委会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