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开展在职教职工
慰问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在职教职工的关怀,进一步提升工会福利的普惠性,增强我校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在全校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慰问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会员(含非事业编人员和B类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购慰问品。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职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二)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学校财务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或对公转账,一律不许现金支付,不许发放购物卡。
联系人:丛岗滋
联系电话:5688301
工会 妇委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