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在2016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爱,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校工会研究,报学校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教职工春节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春节慰问可以发放教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但不得高于山东省规定的标准。
二、慰问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含非事业编人员和B类人员)。
三、从学校划拨福利费中以每人200元的标准补贴部门工会,各部门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为在职教职工发放春节慰问品。
四、各部门工会应于春节前完成慰问品发放工作。
联系电话:5688301 5688361
校工会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