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鲁会办〔2016〕110号)、省教育工会《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6〕71号)要求,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关怀,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校继续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普遍走访慰问一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集体的温暖。
二、校工会将认真做好学校困难教职工人员上报工作,多渠道争取困难慰问帮扶金。请各部门工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校工会从学校划拨经费中补贴部门工会,各部门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为在职教职工(含非事业编人员和B类人员)提供春节慰问品。
四、各部门工会应于春节前完成慰问品发放工作。
校工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