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根据中央、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及山东省总工会有关精神,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关怀,进一步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经学校研究决定,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面向全体教职工的走访慰问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含非事业编和B类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在职教职工走访慰问工作,由各部门工会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由退(离)休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落实。
三、各部门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和相应文件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节日慰问工作。
校 工 会
退(离)休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