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工会活动安排,定于4月10日举办教职工羽毛球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4月10日开始,每天下午4:30在学校风雨操场进行。
二、参加对象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代表本单位参加。
三、参加办法
(一)比赛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比赛项目:混合团体赛
(三)比赛顺序:
1、男子双打 2、女子双打 3、混合双打 4、双打
(四)第四场双打不限男女,如果组合为男双两名队员年龄相加必须超过90岁。如果组合中有一名及以上女队员参加,年龄不受限制。
(五)每队限报领队(教练)1名,男、女队员共10名,每场团体比赛每名队员仅限出场一次。
四、比赛办法
(一)采用升降级赛制:上一届比赛乙级队的前两名升为甲级队,以单循环赛决出1-8名,甲级队的后两位参加乙级队的比赛,以单循环赛排出名次。
(二)每场团体赛必须按比赛顺序打满七局,最终成绩按全部比赛场次计算。即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每场各打两局,双
打只打一局。
(三)比赛采用七局四胜,每局先到二十一分为胜。
五、计分办法
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同,看胜负关系;三队积分相同,依次计算净胜场、净胜局、净胜分等。
六、报名时间
各单位确认参赛队员资格后,将报名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送校工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甲级队奖励前六名,乙级队奖励前两名,其余参赛队均获纪念奖。
八、裁判员
裁判长由羽毛球协会选派;采用“信任制”进行判定,即由比赛双方队员自行裁定,如遇争议,则由仲裁委员会裁定;学生羽毛球协会选派部分学生担任计分工作。
九、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名单: 谷丽霞 宋志平 张 平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