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2020年,全校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服务职工,在疫情防控、“双一流”建设、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教代会和工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校工会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开展“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请各基层工会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有关威海校区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一)评选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工会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履行工会职能,积极承担教代会工作。
2.组织健全。基层工会委员会按时调整、按照规定配备委员会委员职数、工会小组(部门工会)健全完善、教职工入会及时、会员信息完备、及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3.规范召开二级教代会。本年度按期召开学院二级教代会,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民主建设中的作用,二级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
4.认真落实校工会布置的各项重要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开展的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对教职工慰问、送温暖及时到位。
5.工会主席参与本单位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决策。
6.工会宣传工作有力度、有亮点,新闻稿件数量较多。
7.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或活动,服务教职工。
8.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无违法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工作中无重大差错和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
1.基层工会委员会对照条件填报“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2.校工会审核并组织评比后确定。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岗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关心学校事务,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
2.关心、热爱、支持工会工作,承担各级工会组织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工会活动,并发挥重要作用或取得优异成绩。
3.具有较强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积极参与教代会相关工作,积极履行教代会赋予的权利义务。
4.遵纪守法,无违犯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问题;无师德失范;工作中无重大差错和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
1.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填报“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及“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统计表”(附件3)。
2.学校工会研究确定。
(四)评选比例及名额
1.按本基层工会会员总人数的5%进行推荐。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掌握推荐比例,不得超比例推荐。
2.对学校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有重要贡献的人员,由校工会相关部门负责推荐。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请各基层工会按时报送各评选推荐材料的电子版(邮箱:congzi@sdu.edu.cn)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联系人:丛老师 电话:5688301
四、表彰奖励
校工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励。
校工会
2020年12月15日